聊城經濟技術開發區申請文字著作權代辦理
日期:2018/11/14 9:53:50
作品維權必須的兩項證據是權屬證據和侵權證據。雖然作品創作完成即享有著作權,但如果涉及訴訟,需要提供證據證明作品的著作權權屬。這類證據可以是發表類的證據,例如圖書出版、報刊發表、網絡發表等,還可以是作品的底稿、著作權登記證書等。作品及時進行出版或者著作權登記不是很現實,但是作品創作完成后應注意隨時保存創作的證據,例如,可以上傳到已注冊的網絡空間等,顯示上傳時間,上傳內容,可以作為在先創作完成的基本證據。
編劇,主要以文字表述的形式完成節目的整體設計,既可原創故事,也可對已有的故事進行改編(有些須獲得授權),一般創作好劇本后,編劇會將劇本交付導演審核,若未通過審核,則可與導演一同進行二次創作,這里涉及劇本的修改權,一般要歸編劇所有,有合同的應在合同進行明確約定。作品完成后對外交付,交付前應保存交付作品的底稿,對外交付,要注意保存交付的證據,例如,以電子郵件形式進行交付時,一般要保存電子郵件的發送情況,明確收件人,如果有合同約定,應該在合同中對雙方的電子郵箱地址進行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