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注冊公司代理會計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發生銷售退回該怎么辦
日期:2018/10/20 10:18:41 / 人氣:31
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如發生銷售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的,或者因銷售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的,銷售方可以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其具體實務操作如下(視不同情況分別按以下辦法處理):
1、購買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用于申報抵扣的,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在填開《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色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應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后,與《信息表》一并作為記賬憑證。
2、購買方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未用于申報抵扣,但發票聯和抵扣聯無法退回的,購買方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色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
3、銷售方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尚未交付購買方,以及購買方未用于申報抵扣并將發票聯和抵扣聯退回的,銷售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信息表》。銷售方填開《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色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
4、主管稅務機關通過網絡接收納稅人上傳的《信息表》,系統自動校驗通過后,生成帶有“紅字發票信息表編號”的《信息表》,并將信息同步至納稅人端系統中。
5、銷售方憑稅務機關系統校驗通過的《信息表》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應與《信息表》一一對應。
6、納稅人也可憑《信息表》電子信息或紙質資料到稅務機關對《信息表》內容進行系統校驗。
以上就是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如發生銷售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時,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實務操作。以上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果大家需要咨詢相關內容的話,歡迎聯系聊城名企天下。聊城名企天下專注于東昌府區、經濟開發區、高新區、旅游度假區、莘縣、冠縣、東阿、高唐、茌平等地的代理記賬、公司注冊、商標注冊、專利申請、網站制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