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經濟技術開發區會計辦理外資企業記賬
日期:2018/11/17 11:54:46
1、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期限:
舉辦的合營企業屬于下列行業的,合營各方應當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合營合同中約定合營企業的合營期限。這些行業包括:
(1)服務性行業的,如飯店、公寓、寫字樓、娛樂、飲食、出租汽車、彩擴、洗像、維修、咨詢等;
(2)從事土地開發及經營房地產的;
(3)從事資源勘查開發的;
(4)國家規定限制投資項目的;
(5)國家其他法律、法規規定需要約定合營期限的。
合營企業的合營期限,一般項目原則上為10年至30年。投資大、建設周期長、資金利潤率低的項目,由外國合營者提供先進技術或關鍵性技術生產尖端產品的項目,其合營期限可以延長到五十年。經國務院特別批準的,可以在50年以上。
對于屬于國家規定鼓勵投資和允許投資項目的合營企業,除上述行業外,合營各方可以在合營協議、合同中約定合營期限,也可以不約定合營期限。
約定合營期限的合營企業,合營各方同意延長合營期限的,應當在距合營期限屆滿6個月前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審批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個月內決定批準或者不批準。
合營企業終止的情況。合營企業解散應進行清算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按出資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