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公司監事是干嘛的?
日期:2020/4/16 15:45:49 / 人氣:10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并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監事選任和限制
監事會成員的選任可以在章程中規定,也可以由股東會決定,且往往規定某些限制條件。如法國規定主要負責公司財務審核的監察人必須是股東,但業務執行人及其配偶,以及金錢以外的財產出資人、特別受益人、定其受報酬人及其配偶都不能擔任此職。
根據《公司法》第52條規定,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由股東選出的通過股東會選舉決定人選。董事、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因此,中國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并非要求須為股東,而且為避免濫用職權或權責混亂,董事、經理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這由公司各組織機關的不同職權所決定,也利于公司業務的順利進行,各部門專業化更強,利于協調、配合。